第六条

有效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黄梅戏保护传承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