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应当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充分利用既有停车资源,提高利用效率;新建停车设施以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地方法规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