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种子条例/第六章 扶持与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本市综合运用产业布局、合作协同、财税金融、人才培养、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措施,促进种业振兴。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4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