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章 销售维修第十六条有效维修农业机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维修业务。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