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扶持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2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