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建立鼓励和扶持蜂业发展的政策、技术、资金保障制度,提供金融支持,拓宽销售渠道,引导品牌创建,培育壮大蜂业产业。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