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蜂业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蜂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养蜂者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生产蜂产品,禁止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行为。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2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