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海水淡化"是指脱除海水中的盐分,生产淡水的过程。(二)"海水淡化浓盐水"是指海水经淡化装置处理后排放的比原水总含盐量高的水。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