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第十八条有效本市支持海水淡化行业、企业围绕海水淡化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完善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技术、产品和管理相关标准规范,支持科研机构、企业、高等院校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