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设定处罚但其他法律、法规已设定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规定严于本条例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