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钓具;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