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资江保护条例/第三章 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第二十六条有效资江流域实行挖沙、采石、采矿管控制度,经依法许可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江流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废物数量。地方法规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