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设施、场所建设运行规范,发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