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文旅宣传、普及保护知识、增加公益体验等活动,增强公众保护意识。鼓励建立宣传志愿者团队,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