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慈善条例/第九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七条有效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慈善信用监管,将相关信用信息依法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并对失信主体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