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慈善条例/第七章 信息公开第五十一条有效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息平台上,依法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一)慈善信托设立情况;(二)信托事务处理情况报告、财产状况报告;(三)慈善信托变更、终止事由;(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信息。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