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民族工作与宗教事务第五十九条有效自治机关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