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自治机关加强区域内祁连山国家公园南麓片区的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推进祁连山冰川、湿地、森林、草原等山水林田湖草沙冰重要生态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