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有效造成闲置土地政府原因的相关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消除政府原因。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可采取扣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暂停农转用审批等措施,对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考核和奖惩。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