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自治机关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健全人才发现、培养、引进、激励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

自治机关鼓励、引导人才到自治县边远乡镇和基层一线工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在自治县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奖励。

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