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自治机关根据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自主地安排和管理自治县的经济建设事业。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