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 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