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第二章 调查认定第十三条有效建立革命文物名录保护制度,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可移动革命文物,由省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并分批次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