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五章 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第五十四条有效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大数据等技术依法采集加工市场信用信息,开发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拓展信用应用市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用产品服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