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严格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养犬许可登记。申请办理养犬许可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持有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三)饲养品种、数量符合本条例要求;(四)申请人在严格管理区有住所;(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