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倡导、鼓励与禁止第七条有效公民应当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树立文明新风,弘扬社会正气。地方法规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