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药品使用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安全有效、科学合理、经济便民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