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第五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并逐步提高资助标准。对孤儿、残疾儿童和符合规定条件的贫困家庭儿童免收保教费,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