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