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四章 保育与教育第三十五条有效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划定的服务范围,就近接收学龄前儿童入园。服务范围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