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章 选型与施工第十一条有效学校、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为电梯配备视频监控设施。鼓励住宅电梯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