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区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