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八十三条有效提倡成立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业主委员会协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加入相应协会。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业主委员会协会应当加强自律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服务会员,维护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9日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