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停车管理和服务条例/第三章 停车设施的使用与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停车场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承担停车场管理的主体责任。规划建设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