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