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风险管控和修复/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四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对土壤污染的有关内容。发生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相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相关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或者造成土壤污染,并依法做好土壤污染状况监测、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等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