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计划生育服务第四十四条有效公民生育应当接受孕产期保健指导,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育龄夫妻一方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应当提出医学意见。育龄夫妻应当根据医学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3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