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九条有效对执行本条例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3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