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基层工作网络,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管理人员给予适当报酬。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3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