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滦河潮河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滦河、潮河流域的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条例所称滦河、潮河,是指由滦河、潮河源头流经本行政区域的所有干流及其支流的集水区域。前款所称的集水区域包括河流干流、支流、水库等集水范围。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