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条例/第五章 文化保护传承第三十七条有效横州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建立茉莉花历史文化保护名录,将与茉莉花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传统技艺、茶厂(场)、节庆、歌舞、礼仪、民俗等保护对象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