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鼓励、支持茉莉花行业协会开展相关活动,规范行业行为,推动行业自律和品牌建设。

鼓励、支持茉莉花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市场营销等方面为种植企业、农户提供服务。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