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环卫工作人员的劳动。

环境卫生企事业单位应当积极改善环卫工作人员劳动条件,依法保障环卫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鼓励单位和个人为环卫工作人员免费提供临时休息、饮用茶水、加热饭菜、遮风避雨等便利服务。

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