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区(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科学确定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模式,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