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及其他易燃、易爆、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处置。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