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破产程序条例/第五章 重整第三十四条有效根据重整实际需要,重整计划草案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一)重整投资人退出机制;(二)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对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的行使;(三)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重整投资人对债务人财产、债权债务和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债务人有关资料,并承担保密义务。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