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遮挡围墙和车辆清洗设施,进出口的路面实行硬化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水污染环境。地方法规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5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