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长江流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严控高能耗、高排放产业,推进资江流域绿色发展。

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