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第十六条有效在资江流域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不得在资江干流及其支流天然水域进行围栏围网(含网箱)养殖和投肥投饵养殖活动。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