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黑土地保护情况,依法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